有关外国国籍住民登陆制度的变更 ~外国国籍住民也依法享受住民基本台账法~
自平成24年7月9日起,根据日本国法律的废止・改正,外国国籍住民也依法享受住民基本台账法(短期滞留者不能享受此法律)。
由此依据,也为外国国籍住民准备了住民票。
详情请阅读下文
需要办理住民票者
1.中长期在留者(在留卡交付者)
在留资格超过三个月者(【短期滞留】或者再留期限为3个月以内者除外)
2.特别永住者(特别永住证明书交付者)
⇒出生或丧失日本国籍者
在留卡和特别永住者证明书
第一次入国或者在留期间更新为中长期者等将会领取到【在留卡】,另外,如果首次入国,可在机场当日办理交付手续,日后领取(办理完市,区,町,村的住民登陆手续之后)。
持有外国人登陆证者,必须更换为【在留卡】或【特别永住者证明书】。
申请地点:【在留卡】在入国管理局办理,【特别永住者证明书】在市政府办理。
外国人登陆证明书,短期内可视为【在留卡】或【特别永住证明书】,可持续使用,以下统称为【现使用中外国人登陆证(みなし在留カード等)】
现使用中外国人登陆证(みなし在留カード等)
16周岁以上者 | 16周岁未满者 | |
特别永住者 | 2015年(平成27年)7月8日或卡上标记的【次回確認年月日】开始算起,第7个生日为止。两者之中较晚日期为最后期限。 | 16周岁生日为止 |
永住者 | 2015年(平成27年)7月8日为止。 | 2015年(平成27年)7月8日或16周岁生日为止。 |
中长期在留者 | 在留期限截止日期 | 在留期限截止日期或16周岁生日,两者中较早日期视为截止日期。 |
※详情请参考
总务省官方主页・・・・有关外国国际住民基本台账卡制度
法务省官方主页・・・・新再留卡管理制度开始啦!
特别永住者制度更改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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